6月1日,四川省司法厅发布了《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。公告在司法部第4号公告的基础上,结合四川实际,进一步明确了报名条件、考区考点设置、考试费用以及我省放宽条件地区等事项,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,考试时间为9月11日、12日;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。
公告强调并重申,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实施(2018年4月28日)以后取得学籍(考籍)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学历条件适用“新人新办法”,其报考专业条件中的“法学类”仅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“法学类”,其学科代码为0301,具体包括:法学、知识产权、监狱学、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、国际经贸规则、司法警察学、社区矫正7个专业。
公告明确,2021-2025年新一轮法考放宽政策实施,我省共有77个放宽条件地区。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,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;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,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。
公告指出,今年考试全省21个市(州)全部设置为计算机化考试考区。部分考区机位数量有限,机位先报先得,以报名交费成功为准。报名人数达到该考区机位上限时,需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考。
公告同时明确,我省不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点考场,选择适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,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。主观题考试,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:搜狗全拼输入法、QQ全拼输入法、谷歌双拼输入法、搜狗五笔输入法(86版)、极品五笔输入法(86版),应试人员选择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。
公告要求,报名人员在报名时,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,显示双肩、双耳,露双眉,衣着端庄。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眼睛或佩戴首饰,不得着制式服装,不得上传全身照、半身照、风景照、生活照、背带(吊带)衫照、艺术照、侧面照、手机自拍照等,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等PS制作。上传的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、考试成绩通知单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。考试期间,照片将与考生进行人像比对,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。